小时候,每当我生气,顾闻禹都会这样轻抚着我的头发哄我。
没想到,如今已成为雷厉风行的小顾总,哄人的方式还是和小时候一样。
十八岁之前,我和顾闻禹的关系很好,甚至可以算得上是形影不离。
无论他去哪里都要带着我,哪怕被人嘲笑他带这个小跟屁虫他也只是笑着说,不是我要跟着他,是他非要带着我。
他会在我喜欢的组合在港城开演唱会时提前帮我买好内场票,只是为了给我一个惊喜。
哪怕他对那些举着应援棒在场馆里听那些听不懂的歌的行为不感兴趣,可他依然会陪着我一起去。
甚至会辗转替我要来我最喜欢的艺人的签名。
直到我十八岁生日那天,他带着我去维港看烟花,送了我一罐手折的千纸鹤,然后在漫天璀璨下在我的耳边低语:“泱泱,我从没有把你当成我的妹妹。”
然后,我开始下意识拉开和他的距离,直到我爱上傅斯彦。
我和傅斯彦结婚的前一晚,港城突然大降温,天气预报说,是港城近十年来最低气温。
顾闻禹穿着一件黑色的棒球服外套和牛仔裤,站在我家花园里。
我和他保持了距离,他哂笑,将一份文件递给我,我拿出来看,是寰城集团的股份转让合同。
顾闻禹在寰城集团的股份本来就只有20%,可他却依然分了一半身家给我。
我拿着合同,皱着眉头看他。
他把手插进棒球服的兜里,无所谓地看着我:“拿着吧,南泱,这也算是你的一条后路了。
我想告诉你,你不只有南家,你还有我。
如果他以后敢做出任何伤害你的事,我绝不会放过他。”
我笑着安慰他,相信自己的眼光,坚信傅斯彦不会辜负我。
不止是顾闻禹,我的父母和朋友都在我结婚前告诉我,傅斯彦和我结婚,只是看上了南家。
可是现实狠狠给了我一个耳光,他们说的对,傅斯彦就是个想要吃绝户的凤凰男。
和他结婚这五年,我努力迎合他,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成了一个会洗衣做饭的家庭主妇。
抛弃了我从前最爱的华服首饰,整天素面朝天,穿着卫衣牛仔裤。
就连我的闺蜜都恨铁不成钢,说我为了一个男人丢了自己。
那时候的我恋爱脑上头,只觉得为了爱情奉献自己简直是一件再伟大不过的事情。
面包算什么,有情饮水饱啊。